各科室:
为了贯彻落实《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国有固定资产清查方案》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,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情况,现将具体工作布置如下:
一、加强领导,成立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
(一)组 长:董国强
(二)副组长:杨溪淼 王丹丹
(三)成 员:于云峰 张 珂 刘宏亮 曲振中
二、具体工作安排
第一阶段:4月20日—5月15日。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彻底清查,做到以账对物,以物对账相结合。
第二阶段:5月15日—5月20日。完成学院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填写上报。
第三阶段:5月21日—6月15日。接受学校实物盘点。
三、工作要求
明确分工,密切配合,按照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”的原则,遵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,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内容,确保顺利完成本次资产清查工作。